1.负责起草综合性规章制度及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专项制度。
2.负责起草研究所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等。
3.负责所党委会议、所务会议、所领导班子会议以及所党务政务综合性会议等组织筹备与落实等相关工作。
4.承担所党委交办的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统战等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所职代会、工会、妇委会和共青团等有关工作。
5.承担所纪委交办的监督、执纪、问责等日常工作;协助承担信访维稳有关工作。
6.负责内部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劳资与岗位管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测算、出国(境)人员政审等工作。
7.负责职称评审、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育、博士后管理、职工离退休以及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
8.负责公文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保密有关工作。
9.负责研究所科研办公用房、公共宿舍、职工周转用房等管理以及经营性房地产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食堂、公务用车、物业及水电暖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区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